國立員林農工進修部班際整潔競賽實施辦法
103年9月1日學務暨導師會議制定
104年1月19日學務暨導師會議修訂
104年12月2日學務暨導師會議修訂
105年8月31日學務暨導師會議修訂
106年6月21日學務暨導師會議修訂
一、目的:為塑造健康促進學校之環境,陶冶學生身心健康,養成整潔清潔,注 重環境衛生及勞動服務之美德,進而維護班級榮譽及校園環境整潔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實施方式:
1.評分人員: 由工讀生及環保志工編組評分及護理師依評分項目及標準評
分。
2.評分時間: 內、外掃區:打掃完當天21:50-22:00評分。
垃圾場:每日放學後21:50至22:00時。
週五:全部改為20:55~21:10評分。
3.評分項目及標準:
◎ 教室:
(1)地面:包括教室內外、陽臺、走廊地面之清潔、拖地。
(2)門窗:放學後門窗、電燈、電扇之關閉。
(3)黑板講台:包括黑板、板溝、講台、講桌之整理。
(4)桌椅擺置:椅子需靠攏、桌子需排放整齊、勿遺留個人物品及垃圾。
(5)教室洗手台清潔:需刷洗維持乾淨,勿有菜渣、垃圾造成洗手台阻塞。
◎公共區域:
(1)廁所:地面清潔、小便池及大便池刷洗乾淨、垃圾桶每天清理、洗手
台清潔乾淨、鏡子擦拭乾淨。
(2)公共洗手台及飲水機:刷洗乾淨、並維持洗手槽無垃圾殘渣,飲水機
需擦拭乾淨。
(3)辦公室:需打掃及拖地、辦公室內外垃圾桶資源回收。
◎垃圾分類:依垃圾分類項目做好垃圾分類及垃圾減量,回收垃圾需將內容
物清潔乾淨並堆疊整齊,各班於垃圾分類後需於垃圾場簽名簿
上完成簽名,未簽名無法證明倒垃圾班級,於垃圾分類項目全
扣分。
4.基本分數為80分依評分項目及標準加減分。
5.每日評分結束後會將評分成績公佈於公佈欄及導師室。
六、獎勵:
1.期末統計前三名班級頒發獎狀乙張,全學期總成績第一名全班記小功乙次、第二名全班記嘉獎兩次、第三名全班記嘉獎乙次及頒發禮卷(第一名2000元整、第二名1000元整、第三名500元整。)
2.前三名班導師呈報學校敘獎以茲鼓勵。
3.優勝班級禮券擬由學校經費中提撥。
七、懲處:
1.每日分數未達六十分之班級,全班愛校服務一次,並加強打掃整潔責任區
域。
2.整潔區域髒亂或未打掃、未關燈及電扇班級,經護理師連續三次書面通知限期打掃仍未改善者,全班愛校服務一次。
3.將垃圾任意棄置,依情節輕重實施全班愛校服務兩次,並扣該班當日整潔
分數10分(可視情況加重扣分)。
4.學期中每週連續兩次最後一名之班級,全班愛校服務一次。
八、本辦法經學務暨導師會議通過並呈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