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員林農工進修部班際秩序競賽實施辦法
105.8.31學務暨導師會議修訂
一、目的:
推行班際秩序競賽,培養進修學校學生良好生活、整潔習慣與守時習性,爭取班級榮譽,提昇生活水準,激勵學生敦品勵學,蔚成優良校風。
二、實施方式:
(一)為提昇學生日常生活綜合表現,以教育的潛移默化,培養學生獨立自主和尊重他人特質,啟發學生自治自律能力,進而改變學生氣質。
(二)評分項目:
1.每日集合、上課出席率(矌課、事假、遲到)。
2.上課秩序(睡覺、操作手機、無故未在教室)。
3.服裝儀容(未繡學號、穿著不合學校規定服裝、私自修改制服、運動服)。
(三)每週成績以出席率50%、上課秩序30%、服裝儀容20%計算。
(四)評分標準:
1.出席率(以電腦每週統計數值為依據):矌課扣0.5分、事假及遲到均扣0.1分。
2.上課秩序、服裝儀容:每登記學生乙人次扣1分。
三、獎懲:
(一)連續三週第一名,由該班導師建議學生名單獎勵,各記小功乙次獎勵。
(二)學期中每連續三次最後一名或連續三次出席率低於85%之班級,會同導師及輔導教官加強輔導,並請教官安排全班愛校服務。
(三)每學期結束時統計總成績前三名班級頒發獎狀乙張,全學期總成績第一名全班記小功一次、第二名全班記嘉獎兩次、第三名全班記嘉獎一次及頒發禮券(第一名2‚000元整、第二名1‚000元整、第三名500元整);導師呈報學校敘獎,以資鼓勵。(105.8.31修訂)
四、本辦法經學務暨導師會議通過並呈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