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員林農工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務處各項競賽活動一覽表
活動項目 | 交件日期 | 參加對象 | 評分日期 | 評分教師 | |
1 | 學生會會長選舉 | 113.8.30報名截止 113.9.11政見發表 | 候選人:高二學生 | 113.9.11-9.16投票 | 投票後公告結果 |
2 | 敬師卡片設計比賽 | 113.9.20 | 高一高二(每班至少2件) 高三(自由) | 113.9.24 | 黃雪瑛、鄭智豪、王仁正 吳雪蓮、陳柏吟、莊淙羽 |
3 | 品德教育漫畫比賽 | 113.10.19 | 高二 | 113.10.24 | 陳蕙君、李駿杰 黃怡君、張棨証 |
4 | 運動會海報(半開) | 113.11.22 | 高一、高二 | 113.11.27 | 陳淑惠、黃立人、洪淑敏 周明諒、陳俊仁、陳志昌 |
5 | 元旦海報比賽(半開) | 113.12.20 | 高一 | 113.12.24 | 許銘雄、吳宛璇 徐世芸、陳宣延 |
6 | 運動會創意進場 | 另簽後公告 | 高二 | 113.12.6 | 運動精神生活教育評判委員 |
**請學藝股長預先規劃參賽同學名單並提醒準時交件**
**競賽用半開海報紙可至學務處領用**
**參賽同學務必用心準備並準時交件**
學生獎懲辦法第14條第6款『違反學校作業檢查要點』警告乙次。
學生獎懲辦法第14條第21款『擔任學校、重要幹部,未盡職責導致損害他人權益或規避責任,情節輕微者』警告乙次
國立員林農工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務處各項競賽活動實施要點
壹、 國立員林農工敬師活動-教師節卡片設計比賽實施要點
一、目的:
本活動希望藉由親自設計卡片並於敬師週表達對師長最誠摯的感謝,將敬師活動落實為校園生活的一部分,並藉此活動建立師生間的相互理解與情感交流,鼓勵學生勇於感謝師恩,鼓勵同學多元學習,激發創意、重視美育,結合教育部與學校近年來所推動的品格教育,喚起校園尊師重道之氛圍,強化教育的正向價值。
二、報名日期:依當學年度表定日期。
三、收件日期:依當學年度交件日期送件。
四、參加對象:一、二年級各班。(每班至少2件,每件作品作者僅能 1 人,不得 2 人以上同做一件作品。)三年級自由報名。
三、作品規格:
1.內容以感謝師恩為主題,須包括文字及插圖。
2.文字內容不可出現人名、班級,僅以老師、學生稱呼
3.作品展開時不得大於A4紙張尺寸 (210mm×297mm),紙質、型式不拘。
四、評分標準:美編技巧 50%、創意 35%、文字 15%。
五、獎勵辦法:
1.一、二年級各錄取前五名,頒發獎狀、獎金。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。
(1)第一名頒發獎金500元
(2)第二名頒發獎金300元
(3)第三名頒發獎金200元
(4)第四名頒發獎金150元
(5)第五名頒發獎金100元
2.三年級視參賽件數擇優獎勵。
3.得獎作品於校園公開展示後發還同學表達敬師感恩。展示時間:教師節前一週。
六、本實施要點經學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,修正時亦同。
貳、 國立員林農工「品德教育」漫畫比賽實施要點
一、宗旨:為加強學生品德教育、培養學生感恩情懷並提倡校內藝文風氣,期在潛移默化中提升全校師生的品德生活素質與學養,透過漫畫方式,抒發參賽者對品德、生活教育之感想與觀念,進而培養其健全人格,建立正確價值觀。
二、徵圖內容:日常生活有關「品德教育」小故事,藉由漫畫設計來表達。漫畫規格為四開紙,構圖可自由選擇單幅或四格,可包含品德教育相關口號或標語。
三、送件:依當學年度交件日期送件。
四、參加對象:二年級各班。(每班至少一件,一件作品1-4人為限)
五、評審老師:敦請校內老師擔任。
六、獎 勵: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,頒發獎狀、獎品。
七、本實施要點經學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,修正時亦同。
參、 國立員林農工全校運動會海報比賽實施要點
一、宗 旨:為增加本校運動大會熱鬧氣氛,提升同學對藝文圖畫創作表達能力,特舉辦海報比賽。
二、製作日期:自即日起開始。
三、收件日期:依當學年度交件日期送件。
四、參加對象:一、二年級各班。(每班至少一件,一件作品1-4人為限)
五、格 式:半開。
六、題 目:以運動大會相關活動為題材。
七、獎 勵:錄取優勝作品前三名及佳作數名,頒發獎狀、獎品,並在校園展出。
八、評審老師:敦請校內老師擔任評分工作。
九、本實施要點經學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,修正時亦同。
肆、 國立員林農工 國家慶典(元旦)海報比賽實施要點
一、宗旨:提昇民主素養,培養注重國家、社會大事之態度。
二、規格:半開紙張大小。
三、截止日期:依當學年度交件日期送件。
四、參加對象:一年級各班。(每班至少一件,一件作品1-4人為限)
五、比賽方式:請評審老師評分並展示於學務處走廊。
六、評審老師:由訓育組敦請校內老師擔任。
七、獎勵:各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,頒發獎狀、獎品。
八、本實施要點經學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,修正時亦同。